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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出:自愿退出,有偿使用,倡导“集约”
文章字数:390
  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大量进城农民不愿将户口随迁进城,关键是迁走户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承包权和资格权。随着多地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标志着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公平处置权利。
  一年多前,安徽省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村民张统知家搬到集中安置点。他说,新房建房成本8万多元,老房子享受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每平方米补偿70元,共补偿2万多元,加上房屋补偿13万多元,如此下来不仅没掏钱还有余钱。
  与此同时,很多地区由于管理混乱,出现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加等乱象。一些地区在宅基地改革试点中,纷纷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引导村民集约用地。
  湖北宜城市基于全市80%的宅基地超占面积现状,采取倒逼退出、奖励补偿、集体回购、增减挂钩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退出闲置和多余的宅基地;同时创新采取“政府定价、村定标准、动态调节”的办法,对超占部分实行“分段+调节”的阶梯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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