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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流转:唤醒沉睡的资产
文章字数:462
  湖北武汉市从去年4月开始,鼓励市民用租赁、合作等方式下乡利用农村空闲农房。2017年底,全市闲置农房中已超过1万套被签约出租。在江夏区梁子湖畔,59岁的村民范秀云说,自家农房签了5年的出租合约,“每年可以获得4万元房租收入,非常划算。”
  长期以来,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除了严格禁止买卖转让外,能否出租、流转一直是法律政策模糊地带。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使用权剥离出来,即可在有条件情况下进行流转,盘活资源。
  晋江(县级市)是福建省唯一的宅基地改革试点县。走进磁灶镇大埔村,整齐划一的农民住宅小区映入眼帘。就在15年前,这里要路没路、要配套没配套,污水横流。这一切关键就在于土地,土地的关键又在于钱。经过统一规划,大埔村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置换机制,村民将现有宅基地和房屋退出,用于置换住宅小区的新房,不愿意置换的,可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领取补偿款。
  晋江通过“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等多种模式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目前全市共腾退宅基地63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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