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江苏东台的寇某因要买辆电动车,便来到一家专卖店。等谈妥价格后,寇某提出要试骑一下。卖家压根没有多想,顺势将车和钥匙都交给了他。可试车过程中,寇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想自己又没有留任何身份信息在店家那里,也没有其他人认识自己,干脆直接将车开走。后来,寇某将该车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从此,寇某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案发前先后骗得13辆电动车,总价值1.6万元。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陈希 周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