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师傅本想学会网购,没想到手机支付宝却被教其网购的工友盗刷共计9000余元。日前,罗某因盗窃罪被重庆市璧山县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年初,在重庆璧山打工的杨师傅听说在网上买东西很便宜,便准备网购一个落地灯,但因不会用手机注册账号,便喊来工友罗某帮忙。在罗某的“指点”下,杨师傅通过手机注册了淘宝账号,将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绑定,并独自设置了支付密码,随后成功网购了一台落地灯。而这一切程序,罗某都看在眼里。
第二天,罗某在工地上提出要拿杨师傅的智能手机玩微信,杨师傅顺便想让其帮忙看下自己的货到了没有,便将手机交给罗某后独自干活去了。
罗某拿到手机后,便从杨师傅绑定的银行卡上先后分三次将6000元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几天后,罗某又故技重施,刷走杨师傅3100元。等杨师傅到银行给家人汇款时,才发现少了9100元,而此时罗某也突然消失,手机也联系不上,杨师傅立即报案,不久罗某被抓获,并退赔杨师傅9100元。
法官提醒:广大网购者需提高警惕,把握分寸,时刻注重隐私保护,不要随意将自己账号密码及相关信息告知他人,尤其是与银行卡绑定的社交工具更不能透露给他人;不要轻易接受来路不明的交友邀请;不被垃圾信息和不法分子左右,合法、合理利用新型网络交易平台。(魏杰 周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