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纠改一起危害气象探测环境事件——该市丁桥镇民利村一村民在气象观测站的围栏内种满了蔬菜。该行为已经违反了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即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者侵占气象设施用地。
在此次事件中,当事人错误地认为气象探测设施周边的环境无关紧要,只考虑在气象观测站围栏内种植蔬菜可以充分利用土地,殊不知这种行为会影响气象探测设施正常工作。气象探测设施是开展各类气象业务的基础,离开了科学的探测环境,各类设施就会“感冒发烧”,甚至失灵,测得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也就无从谈起。
发现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后,当地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科普教育,当事人及时清除蔬菜。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就此落幕,但细究问题的根源,或许在于人们对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认知还存在“盲区”。(吴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