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城乡规划法》始于1947年,以这一法律为基础,给每个城镇与村庄划线,目的在于建立一个适合当时情况的统一规划体制,以便有效解决当时土地占用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并为更加合理的规划提供可能,也为地方政府执行规划以及通过购置土地落实规划提供财政支持。
英国一直以来都注重“集镇”的发展,集镇是从村庄发展而来的。当一个村庄要发展为集镇时,首先要考虑它是否具备支持乡村腹地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其次还要考虑是否有适合发展工业的土地和便捷的公路、充足的水源,以及居民能否得到基本的社会服务等。
在英国,居民参与乡村规划设计,因为只有当地居民,才知道他们真正需要什么。所以,居民的愿望与规划师思想的有效结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应该怎样安排下水道,应该如何布置公共交通等事项,都需要与当地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