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生态农业”一词正式出现在法国法律中。如今,法国生态农业占法国农业用地面积的5.7%,占地约150万公顷。
与传统农业相比,生态农业综合了现代科技技术和管理手段,在生态上和经济上均实现了良性循环,有效地统一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发展和振兴农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法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陆续出台多种政策,甚至颁布专门法律,先后制定了20余个生态农业标签的技术指标,与此同时,为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专门设立未来发展基金,每年投入300万欧元,政府在发展规划以及实践方面的未雨绸缪和积极作为,向市场发出了积极信号,引导社会资源向生态农业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