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农业部近日对10个试点省份实地开展了201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得分由高到低的省份分别是江苏、安徽、山东、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河北。
评价结果表明,各省份实施准备充分,基础工作扎实,政策实施效果良好。财政部、农业部启动实施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户的积极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完成了试点目标任务,带动了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整体提升。
农户节本增收效果明显。通过问卷调查数据统计,通过试点,农户节本增收率均达到5%以上,相关秸秆利用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也进一步拓展了市场、增加了效益、提升了发展能力,试点地区农户、企业、合作社对政策的满意度均超过90%。
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试点地区注重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着力解决秸秆从田间到车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秸秆利用技术模式初步构建。各试点省份均建立了技术支撑和全程技术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各试点县注重总结技术模式,推动形成本区域秸秆处理利用主推模式。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试点地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支持内容有待完善和模式探索还不充分等。下一步财政部、农业部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绩效考评,督促各地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完善支持方式,加大试点模式的提炼、推广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的良好氛围。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