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在6个省实施了种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点,并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保险保费补贴,今年正好是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十周年。目前,农业保险由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补贴品种由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扩至油料、糖料、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生猪、牛奶等16个品种。
但我国农业保险只覆盖种子、化肥、农药、机耕、地膜等直接物化成本,赔付标准为360元/亩左右,没有包含土地流转成本。有关专家认为,应将这部分纳入保障范畴,否则一旦遇到大灾,新型经营主体可能面临破产。
据统计,当前全国流转土地平均费用为每亩1000元左右,占总成本的近1/3。有研究表明,耕地面积对种植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及投保产量产生正向影响。随着农业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李立松表示,我国保险行业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并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初步思路。
2014年11月21日,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农共体”)成立。这被认为是支持农业保险稳健发展的一次机制创新,填补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行业层面的空白。
综合运用市场化和行政化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是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基本思路。作为农共体负责人,李立松认为,分层结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明确各层保障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实现农业大灾风险由低到高的逐级分散。而农共体在分层保障结构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了国家财政支持政策与行业保险保障的有效衔接。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对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进行了比较成功的探索和实践,较为典型的有美国、德国和日本。
以日本为例,他们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防范体系由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和政府农业保险机构三部分组成,采用典型的农业保险原保险与再保险相结合的机制进行农业大灾风险分散管理。
消除种粮人的后顾之忧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李鑫认为,要破解当前农业保险的困局,首先要进行险种改革,成本险要把地租纳入成本中,还应推出产量险、产值险,让保额高起来,真正消除种粮人的后顾之忧。有专家表示,未来应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
李鑫建议,做好农业保险,还应加强乡镇、村组的领导和规范管理,做好基层配套资金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监管监督,实现账目全面公开透明,并引入第三方监管,真正让农民在保险中尝到甜头,激发农民参保积极性。(据《半月谈》、《中国科学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