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 康乔娜)7月2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上半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63元(月均794元),同比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8.7%。
上半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43元,同比增加236元,增长12.4%,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第三产业收入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95元,同比增加61元。红利收入推动财产净收入增长23.5%,主要是部分地区村委会集中管理土地和集体房屋出租收益,使农户红利收入增加明显。此外,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04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4.8%,主要体现在家庭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增加、赡养收入增长、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增长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