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三农视点
各地动态
惠农政策
扶贫开发
创业致富
农村维权
美丽乡村
前沿科技
科技杨凌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种植养殖
绿色农资
农产品安全
涉农企业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现代农业
第04版:农资·技术
第05版:种植市场
第06版:致富信息
第07版:农民与法
第08版:合作社之窗
第09版:中缝
标题导航
卖菜30年,一个电话被骗276万
兄弟借钱不打条万元借款打水漂
为小利卖假药触刑法后悔迟
赊销粮食要当心
离婚后,陪嫁的东西能要回吗?
托人保管的东西,被卖掉了怎么办?
案外担保人的财产,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离婚后,陪嫁的东西能要回吗?
文章字数:249
问:我与丈夫起诉离婚,但我陪嫁的项链、金耳环、戒指被丈夫藏起来了。他认为我们结婚时他花了钱,得用我的首饰来补偿。请问,我能要回陪嫁的首饰吗?
答:可以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你父母给你的陪嫁首饰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理当归你个人所有。(詹建明)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