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大爷和老伴一生育有三个子女,今年初,女儿主张不赡养老人,并不继承财产,两个儿子对此予以默认。不久前,张大爷和老伴相继去世,留下了3万元存款和4间瓦房。女儿却后悔放弃继承权。那么,张大爷的女儿自动放弃继承后,还能反悔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由于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而张大爷的女儿是在二老生前表示放弃继承,因此她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她仍然享有法定继承权。(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