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药广泛使用,一些农法治观念淡薄,为牟私利,铤而走险,往自家种植的农作物上喷洒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最终受到法律惩罚。
律师提醒,无论是使用禁用农药、限用农药,还是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农药,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将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一
向豇豆喷洒禁用农药后销售
2023年3月29日上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文某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2021年11月,文某信以50元向流动商贩购买半斤农药。2022年1月,为灭除害虫,文某信两次将该农药配药喷洒在种植的豇豆上,并在豇豆成熟后采摘销售给流动商贩,获利6000元。2022年2月21日,保亭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文某信种植的豇豆进行执法抽样定量检测,经鉴定,送检的豇豆样品上含有禁用农药乙酰甲胺磷0.83毫克/千克,甲胺磷0.062毫克/千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信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食用农产品豇豆的种植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乙酰甲胺磷和甲胺磷,获利6000元,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健康,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法院宣判,被告人文某信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追缴文某信违法所得6000元,向法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万元。
案例二:
向农作物喷洒高毒农药3人获刑
2020年11月初,杨某师、杨某诗、杨某留为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各自购买了1箱浓度为35%的水胺硫磷和1箱浓度为40%的氧乐果,喷洒在自家种植的农作物上,并将农作物对外销售。2021年1月7日,杨某诗将种植的秋葵送到当地收购点时,被检测出秋葵样品上含有水胺硫磷0.67毫克/千克、氧乐果2.02毫克/千克。
据了解,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能通过食道、呼吸道、皮肤等引发人体中毒。氧乐果属于高毒、高效、广谱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人、畜毒性较高。农业农村部已将这两种农药列为限用农药,明确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
保亭法院日前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诗、杨某师、杨某留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同时禁止3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判令3名被告人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3.8万余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律师说法:“如今,国家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农药违法行为。”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兴时表示,上述两起案件是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典型案例,不仅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而且可以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违反哪些法律法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若不按规定使用农药,轻者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据《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