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
据介绍,试点采取申报制,实行“地方补贴、中央补助”,即各地自主申报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备案后实施,对符合要求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予以贴息,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贴息标准按照“双限”要求,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贴息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中央财政对试点省份实际支出的贴息资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差异化奖补。享受贴息奖补政策的项目,须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要求,全部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同时,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试点省份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合理保障用地需求,鼓励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利用非耕地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