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惠农政策 各地动态 农业科技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专题策划 乡村振兴 聚焦杨凌 农科视频 品牌农业 创业致富 现代果业 知名农企 农品安全 经营主体 乡村文化 贮藏加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决定——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电子证照在全国推广
文章字数:497
  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印发《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2022年底,农业农村部组织山东、河南、贵州等地顺利完成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应用试点。据悉,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制作主要包括模板制作、数据获取、文件生成、电子签章等环节,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制作模板,并通过农业农村部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积极协调本地区电子证照相关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制发、应用工作,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相关接口获取电子证照数据,生成未盖章的电子证照文件,通过与电子印章系统联通、对接,完成签章用印工作,生成完整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文件。各地要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推广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电子证照业务。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要求,保障持证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做好业务衔接,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据《农民日报》)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1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