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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每个县将至少有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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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9月16日发布消息,日前已联合多部门分别印发相关意见、通知,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前,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8万家,床位187.8万张。在承担特困人员兜底保障重要功能的同时,一些机构也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此,民政部日前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意见要求自2019年起,启动为期3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照护功能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全部清除,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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