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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上“电子身份证” 农药有了“新标签”
旧标签只能用到年底,新标签不能推广微信公众号
文章字数:895
  在给作物喷施农药的过程中,种植者看得最多的就是农药包装上面的农药标签,如果农药标签不规范,或者农药成分与农药标签内容不符,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收。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范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
  农药标签问题突出
  多年来,我国农药标签问题突出,不规范的情况较多。比如:扩大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使用范围,有些企业的农药产品,本来只登记了一两种适用作物或是一两个防治对象,却在标签上标注了多种作物和防治对象。如登记防治对象为稻飞虱,却标注为可适用于防治蓟马、稻飞虱。
  又如,突出商品名,弱化通用名,如某草甘膦产品,突出“斩草除根”商品名。有的企业宣称产品可“壮苗、治病、增产、青秀”等,让农民以为产品是“灵丹妙药”,能见虫杀虫、见病治病。
  还有,标签上违规标注夸大其词的广告语。根据规定,农药标签不能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案,不能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某些企业却对外宣传是“全国独家登记”“中国独家生产”“国际领先技术”等等。
  另外,有些企业喜欢傍名牌,喜欢把科研机构、国外单位等搬上标签。如标称某某知名公司总经销、总代理等,让农民以为是进口农药,这类产品大多数是“假洋鬼子”。经销商突出自己公司名称,弱化原生产单位。还有一些农药经营者,打着“总经销、总代理”的旗号,生产假冒农药产品。
  农药将拥有“电子身份证”
  据了解,在《农药管理条例》中,新增了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和“限制使用”的相关规定条款两条重要内容,分别强调农药的可追溯性和使用风险,让农药有自己的“电子身份证”。
  其中要求,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等形式标注,能够扫描识别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
  据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将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提供查询和追溯管理功能服务,为行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企业信誉档案;另一方面,企业能通过二维码来追溯产品详细的生产、仓储、物流、消费者信息等,为企业的生产计划提供真实科学数据,降低库存风险和财务成本,同时为生产企业提供产品防伪、防窜货、品牌宣传、电子商务与市场促销一体化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钱普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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