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葡萄生产使用的药剂,必须是在葡萄生产上有登记的药剂。不能使用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险或嫌疑的药剂。
药剂使用准则 1.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有“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和无“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的农药。
2.提倡使用矿物源农药、微生物和植物源农药。常用的矿物源药剂有(预制或现配)波尔多液、氢氧化铜、松脂酸铜等。
3.对症施药:根据田间的病虫害种类和发生情况选择农药,防治病害以保护性杀菌剂为基础。
4.适时施药:根据预测预报和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确定使用药剂的最佳时期。
使用农药要均匀周到、喷到位置。要选择合适的施药设备和使用方法,保证使用的农药准确、到位。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剂量使用农药。同一种类的药剂允许使用的次数:一般保护性杀菌剂可以使用3~5次;具有内吸性和渗透作用的农药可以使用1~2次,最好只使用1次;杀虫剂可以使用1~2次,最好使用1次。(农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