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果品整体认证的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组织化程度高、质量安全自律性强,并按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主体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
(2)产地规模要求。生产基地应集中连片,产地区域范围明确,产品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3)生产管理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统一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投入品管理(包括当地政府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的管理措施)、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近3年内没有出现过果品质量安全事故。
(4)申报材料要求。除现有无公害果品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3年内种植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3份材料。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封面的材料编号在原编号基础上加后缀“ZT”,申报类型选择整体认证。(温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