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日前表示,将通过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等工作,提高种业科研人员成果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吴晓玲介绍,改革的一大目标,就是厘清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职责,使利益向企业流动。主要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科研单位要侧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应用性的研究像商业化育种要逐步交给企业,同时将允许科研人员兼职、离岗创业、从事科研创新和转化工作,并规定科研人员兼职期间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荐奖评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经济上,也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激励。提高科研人员权益的现金收益比例,还有通过持股给他们一些长期的收益。(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