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农业的发展着眼,“退”而求“稳”是不行的,必须要“进”而求“上”,就是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来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土地流转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关键,要让土地流转更加顺畅,明确界定承包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是基础的基础。因此,要加快推进农户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要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使承包地折股量化、按股分配有据可依;要鼓励规模经营业主与农户建立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要加快培育。因此,要引导和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或委托经营;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引导和鼓励专业大户、农技人员等成立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生产合作、信用合作和供销合作。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兴办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资购销、农产品电商平台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它们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农民提供统一的服务。(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