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农药行政审批申报材料要件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应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药生产企业数量,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生产企业,鼓励有实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搬迁、帮退等方式进入农药生产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幅减少农药生产企业数量。同时,新增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原药企业环保投资不低于投资规模的15%,制剂企业不低于投资规模的8%。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李钟华表示,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生产企业,指的是不再增加农药生产企业的数量,并不是不能增加新的农药生产企业。“十三五”期间,一些农药生产企业会因为不符合生产标准或者其他原因被淘汰,也会有一些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强的农药生产企业的进入,但农药生产企业的数量不会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