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产业扶贫工作
发展特色产业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记者5月26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
到2020年形成特色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贫困县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意见》的最大特点是什么?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进行了重点解读。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与以往产业扶贫政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紧扣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政策边界,并对防止实施中脱轨走样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其次,《意见》更好地处理了“统”与“分”的关系,注重调动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只对产业扶贫的基本思路、原则和重点任务作了规定,对有关部门实施的专项性产业扶贫,如林业、光伏、旅游等扶贫措施不作具体规定。
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产业扶贫目的是为了贫困人口脱贫,必须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增收的结合点,真正建立起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的有效机制。《意见》强调,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就是要把共享理念贯穿到产业发展链条中,把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对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投资的前置条件。一方面,要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可以折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另一方面,推广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
(综合新华社、《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