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中央财政日前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45亿元,比2015年增长3%。
财政部表示,今年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要求地方在安排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同时,今年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中央补助方法。中央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当年奖励补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扩大地方试点范围时,优先考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据《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