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健全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承办、管理和运行机制。
《通知》提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巩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通知》强调,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