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村一块地被县政府征用,村小组按照分配方案,给其他村民都分得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我也是村小组人员,但却没有补偿款,我能告村小组吗?
答:是否能够起诉,关键要看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我国民诉法中规定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类主体,村民小组属于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小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于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含义的规定。因此,你可以起诉村民小组。(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