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惠农政策 各地动态 农业科技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专题策划 乡村振兴 聚焦杨凌 农科视频 品牌农业 创业致富 现代果业 知名农企 农品安全 经营主体 乡村文化 贮藏加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手机号码为189****1221的读者问: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面积有统一规定吗
文章字数:182
  答:杨凌老科协咨询专家、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朱维魁回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小户3人以下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75平方米;中户4至5人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25平方米。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1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