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随处可见的垃圾桶。 扫码联系图书主编 农业科技报·中国农科新闻网记者 张婉 谷幸
“新农村建设构想”,该构想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分阶段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矛盾。这标志着第一轮“新农村建设”兴起;
“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调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产业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这标志着第二轮“新农村建设”兴起;
20世纪70年代末,“造村运动”诞生。在众多“造村运动”中,“一村一品”运动最具影响力。这标志着第三轮“新农村建设”兴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姚义清在《国内外乡村生态振兴的典型经验及政策研究》一书中总结出,日本的乡村建设可分为以上三个阶段。经过不同时期人们的不懈努力,现如今的日本乡村生态环境已发生了很大改观。
他表示,日本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一个舒适、洁净、缓慢的生态社区,使人们不用留在大城市就能享受到舒适的高品质生活,使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有一个可以随时放松与留恋的“世外桃源”。
在乡村中播下立法的“种子”
“立法先行是日本乡村振兴中最具特色的一点。日本的诸多法律是在对生态农业的多重价值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建立的,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明确的依据。”姚义清说。
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城乡收入加剧,乡村人口大幅下降,乡村地区环境污染严重。《农业基本法》应运而生。该法被日本农业界视为“农业宪法”。
《农业基本法》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准,最终实现农业劳动者与其他产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基本均衡。该法在实施近40年后,虽然收入均衡的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但是日本农业发展的现实与自立农业的设想之间却相距甚远。
鉴于此,日本政府于1999年废止了《农业基本法》,并出台施行了《新基本法》。“新法”以国民生活的稳定提高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在确保粮食稳定供给、农业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户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产业兴旺,实现乡村地区的活性化发展。
法律的建设过程是体现社会变革、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最明显的特征,一部法律的通过能体现出当时社会发展的急切需要。就像2010年,日本通过了《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该法律倡导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的全产业链式发展模式,激发乡村地区经济活力。
再比如,为适应有机农业发展,2014年,日本出台了《关于推进有机农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并明确提出,所有的都道府县和50%的市町村都要制订有机农业推进计划,要实现50%以上的消费者都了解有机农业。
姚义清表示,日本乡村振兴相关立法均能做到坚持以农业农村为中心和代表农户的利益,内容丰富、覆盖全面,并根据社会的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保证相关法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乡村法律体系,为日本乡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制度改革激发创新动能
位于日本最北端的北海道,既是日本最大的粮仓之一,同时还是旅游胜地。其生态环境并没有因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被破坏,反而绿植面积、空气、水质都保持着十分良好的状态。
这是因其在保护土地资源和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吸收培养人才,建设改进生产生活设施装备,合理分配利用土地和水资源,进而营造出具有多样性生物同人类共生的乡村环境,促进地域资源循环和再生,建设一个使居民感到温润雅静的美丽乡村。
“北海道的新乡村建设包含了谁领导、如何做、做的怎么样等各个方面,开发建设都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这也是其农业和农村建设最为成功的原因。”姚义清说。
日本在不同时期针对乡村振兴形成了很多具有代表性的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国家机构改革、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乡村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姚义清表示,制度的变革与创新无不帮助着日本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其为乡村生态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随着乡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日本面临着农业人口老龄化、弃耕土地增多、乡村地区经济活力不足等问题。这时,日本不仅设立专业的培训学校,开设农业、畜业、园艺等课程,也兴起了国外留学制度,培养能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化市场的高素质农民。
此外,在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日本部分地区采取环境直接补贴精准支持绿色农业。到2014年底,日本从事环保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达到了48.9%,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的发展,从源头减少了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范围。
2013年,日本政府又设立了“山村发展支持制度”,对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及相关调研、人才培训活动的地方政府或企业给予每年1千万日元的资金支持。该制度融合了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是典型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制度化案例。
姚义清说,日本的乡村生态振兴发展是从解决乡村发展落后问题,逐渐发展到对乡村地区环境问题的关注。通过对职业农民的培养,解决了乡村地区生产活力不足的问题,后又对乡村的设施改造设立补贴制度等,都是在保护日本广大乡村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
“三阶段”赋予乡村新活力
在《国内外乡村生态振兴的典型经验及政策研究》一书中,姚义清表述:日本乡村生态振兴政策的发展经历了农业基本法颁布和乡村工业化,一村一品与第六次产业,新农业基本法三个阶段。
从1961年《农业基本法》颁布开始,日本就在寻求城乡社会的均衡发展。这一阶段,日本乡村振兴政策以“乡村工业化”为主。但此阶段与工业化相伴生的环境问题显现出来,乡村发展面临着巨大困境。
于是,20世纪60、70年代开始,日本就实施了垃圾管理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农业协同组合协会,把生产、物资供应、流通和市场等领域建立起联系。“到目前为止,日本已形成了源头分类、焚烧为主、终端填埋的垃圾处理方式,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循环占比达20%。”姚义清说。
经过乡村工业化的发展,日本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又面临着新的问题:乡村人口开始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农业生产面临危机,乡村社会出现了衰败迹象。这些问题推动了日本乡村振兴政策的转变。
这一时期,日本开始由外部促进发展转变为乡村内部产业振兴,集中表现在一村一品政策和乡村过疏化对策等方面。“一村一品”强调“农工并举”,注重乡村活力的保持;乡村过疏化则是政府在产业振兴、观光开发、生活环境、高龄者福利、医疗事业、教育振兴、地域文化振兴等方面进行干预,最大限度地维持过疏化地域社会的常态运行。
被称为“日本传统风味十足的美丽乡村”的日本岐阜县白川乡合掌村,就把旅游业和农业平衡发展,收获到了显著效果。当地村民在建设乡村过程中,让山村的自然景观保持原状、不得随意改动。并从本地的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让游客体验游玩。同时,建有配套的商业街、博物馆等,现代与民俗融合,给游客留下难以忘怀的美好印象。
“在乡村振兴运动中,日本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极重要的一方面。并以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坚实的制度基础、因地制宜的灵活政策,一步步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目标,让生态建设与乡村发展相辅相成。”姚义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