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居民马先生问:我老家是农村的,现在吉木萨尔县工作,户口已从农村迁了出来。我的父母在农村有宅基地,我一直想把他们接到城市来生活,但他们舍不得农村的房子,还计划翻修。我想咨询,如果父母百年之后,像我这种户口已经不在农村的子女,能继承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吗?
律师答: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入到城市中,户口也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您遇到的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也成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年轻人普遍关注的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您的父母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所以宅基地并不属于遗产,宅基地上的房屋才是遗产,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有人会说,反正不影响使用,继承房子还是继承宅基地有什么区别?区别还是很大的,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那么像您这样已经把户口迁出农村的子女也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所以,即使您已经将户口迁出,仍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据《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