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发展大潮,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合作内容不断丰富,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决策部署,以横山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以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抓手,强化政策供给,狠抓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整体呈现出高质量发展态势,在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推广榆林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践经验,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典型示范,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在所辖市、区、县广泛征集,择优推荐,推选出24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现进行分类汇编,形成《榆林市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本期推出第一篇,以飨读者。
陕西省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辖1市2区9县2967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85万人。总土地面积为4.29万平方公里,是传统农业大市,常用耕地面积1417万亩,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2023年底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11014个,约占全省的1/4。
近年来,榆林市以横山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以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抓手,强化政策供给,狠抓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整体呈现出高质量发展态势,在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聚焦关键环节夯实发展根基
规范组织架构,使合作社有“形”。在入社成员上,坚持农民主体性,合作社成员有43.5万户,其中农户成员有38.5万户、占成员总数的89.1%,家庭农场成员有2.9万户、企业成员有1.6万户。在成员出资上,坚持产权明晰性,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建立成员账户。在组织机构上,指导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
完善规章制度,使合作社有“神”。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合作社章程,章程和组织机构全部上墙。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一人一票”制。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社务公开、收益分配、档案管理等制度,定期提交发展年度报告,指导提醒近500家合作社到登记部门更新备案信息、完成年报补报,及时移出异常名录。
加强财务管理,使合作社有“序”。实行建账核算,推行电算化记账等多种形式,加强成员个人账户管理,记载成员出资额、交易量等,规范利益分配办法,合作社根据自身需要,聘用专职或者兼职会计做账,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的合作社有1193个,返还总额0.55亿元。
推进实体经营,使合作社有“钱”。结合榆林市“4+X”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因地制宜创办各类经营实体,服务全体成员。2023年,农民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近50亿元,社均近200万元。推广应用“榆林尚农”“榆林山地苹果”“米脂小米”“子洲黄芪”等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合作社拥有商标730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有101个;创办经营实体的有759个,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及制品开发经营的有99个。
强化扶持保障加大培育力度
强化政策支持。2020年,榆林市委农办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先后下发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等,对合作社发展给予政策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近年来,每年争取中省资金1000万元左右,用于规范提升示范农民合作社。2018年,榆林市政府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对农民合作社获得有机、GAP等认证一次性奖补10万元,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一次性奖补20万元和10万元,评为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和200万元。
强化融资创新。聚焦合作社体量小、抵押弱,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痛点难点,靶向发力,先后与邮政、农行、信合签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打通融资梗阻、畅通金融血脉。联合农村信用社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常态化“政银”合作机制,开展集中授信,对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示范社授信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实施贷款利率优惠,国家示范社利率原则上执行当期LPR利率,省市县级示范社利率下浮1-2个百分点。邮储榆林分行结合地方产业特色,推出“土豆贷”“羊子贷”“果蔬贷”“生猪贷”“粮油贷”“冷库贷”等订制产品,最高可贷200万元,本年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放贷139笔、1949.9万元。农行榆林分行创新推广“惠农e贷”、锦绣前程贷,发挥“农户信息建档+全线上化办贷”双轮驱动优势,为全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1万个市场主体放贷8.2亿元。
强化项目支撑。将农民合作社作为中省市各类项目优先支持的主体,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合作社列为高标准农田、美丽农田、淤地坝、“四位一体”旱作节水、冷链物流等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带贫益贫方面,采取“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农户”等多种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累计参与扶贫的合作社289个,带动建档户近1.2万户;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把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采取“农资+”“科技+”“互联网+”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目前服务型合作社2056个,服务小农户10.2万户、促进亩均节本增收150-300元。
突出示范引领助推提质增效
开展空壳社清理。由榆林市委农办牵头,11个部门参与,针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等6种情形,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共计清理合作社3976个。其中,自愿注销1443个,指导规范2532个,依法惩处1个。通过清理,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横山区、清涧县等将实地查看作为合作社工商注册前置条件,防止无实体“套牌社”。
强化示范社创建。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通过“培育一家、示范一批、带动一片”,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有效推动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探索高质量发展质量路径方法。目前,榆阳、靖边创建为全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横山区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国家级示范社45个,省级示范社130个(省级百强社32个),市级示范社607个。《合作引领壮大村集体经济》——米脂县杨家沟村寺沟亨亨养殖专业合作经验做法等2篇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推动联合社发展。积极推动联合与合作发展形式,推进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整合资源要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共创产品品牌、共办加工实体、共拓直销市场,实行抱团发展。目前,打造合作社联合社12个,有合作社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96个,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民合作社有19家。
健全服务体系增强发展后劲
抓好“一支队伍”。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体系的通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组建一支以政府部门为骨干、社会力量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补充的政策水平高、专业能力精、指导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市县两级每年培训辅导员及理事长近20余场次、连续两年发放合作社杂志近700余套。
建好“一批机构”。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选择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涉农服务企业和社会化组织,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站),为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组织登记、政策咨询、财务代理、市场营销、农业生产、交流培训等指导。目前,全市初步建成县级社会化服务中心2个,镇级服务站15个。 (张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