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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领域 首项国家标准发布
文章字数:635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系统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这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发布的首项国家标准,可从制度上巩固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从法治角度解决农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长期存在的“鉴定难”等问题,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关键支撑。
  农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良好的农田生态系统是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关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然而,近年来,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由于技术标准和依据的缺乏,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发生后,不同鉴定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流程开展鉴定评估,出现不同鉴定结果甚至相反鉴定意见,在损失评估上也出现差异。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环境损害事件应对管理水平,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0年下达标准制订项目,由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牵头编制。该标准规定了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规范了农田生态系统损害调查、因果关系分析、损失评估、恢复方案编制和恢复效果评估等内容。
  在破解“鉴定难”方面,本次发布的国家标准提出了鉴定的基线水平应遵循对照数据、历史数据、标准阈值、专家意见、专项研究顺序进行确认。农田生态系统是半人工生态系统,受人为扰动多,年度间差异大,在鉴定过程中近3年历史数据往往难以获取,且历史数据的真实性难以考证,而对照数据相对容易获取,且表达直观,大大减低了鉴定难度。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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