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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受保护,莫因捕鸟获了罪
文章字数:514
  2022年,刘某某使用自制弹弓和铁筐等工具在林子里捕杀麻雀24只,后准备将麻雀送给亲属食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涉案麻雀均为雀形目文鸟科麻雀,系“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到案后,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行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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