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6月14日明确要求,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红线底线行为,同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杜绝不顾农业生产实际,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一刀切”行为。
通知明确,禁止在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等区域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对于坡度大于15度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立项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区域,不得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坚决纠正平原占用、山区补充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范地方与社会资本在利益驱动下单纯追求补充耕地指标、不顾立地条件强行开发的行为。
通知强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禁脱离实际、不顾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强行在陡坡上实施耕地流入;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严禁只强调账面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顾后期耕作利用情况,造成耕地再次流失。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