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优化规范审核确认流程、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为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通知》提出,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采取“劳动力系数”等方式核算家庭成员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适度扩大“单人户”施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其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等。同时,《通知》还明确,要优化规范审核确认流程,推行居住地、急难发生地申办或实施社会救助;要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用管理,引导鼓励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
《通知》强调,健全救助对象认定和退出衔接机制,积极推行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审核确认工作“多合一”,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全网共享”;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做好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核对项目及异地协同查询核对机制,及时办理跨区域核对请求;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