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周濬农业科技报记者 王革委)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名列其中,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据了解,汉滨区自2017年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改革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率先在陕西省开通和运行“银农直连”资金支付审批系统,为全省开通“银农直连”资金支付审批积累了经验。2021年实现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2022年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其中年收益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达13个。试点以来,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编印了《汉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保证了全区产改工作步骤、程序的规范统一。相继出台了《汉滨区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集体经济财政扶持程序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收益分配程序和办法等,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公共社会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