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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健全家庭农场 辅导员队伍体系
文章字数:808
  为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体系,提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指导服务能力,促进家庭农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稳固家庭农场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在乡村振兴和推动家庭农场规范化运营、标准化生产、商品化提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辅导员工作以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和“谁聘任、谁负责、谁考评、谁颁证”原则,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家庭农场辅导员是指经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对家庭农场组织建设、规范运营、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财务核算、金融服务等给予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辅导服务人员。
  《通知》明确辅导员配备、选聘及基本条件,以及辅导员绩效评价和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辅导员队伍选聘、评价等管理制度,促进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对辅导员进行分类分级培训。对当年新聘任的家庭农场辅导员,进行任前培训,对全体辅导员进行提高工作能力、更新业务知识的在任培训。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激励奖励机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家庭农场辅导员评优评先活动。对辅导服务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家庭农场认可度高的辅导员予以表扬和奖励。鼓励各地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采取购买服务、备案管理、挂牌委托等方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家庭农场联盟(协会)、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
  (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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