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首次进行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对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实施步骤和办法作出规定。二是扩大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三是延长保护期限。四是完善侵权假冒案件处理措施。五是明确权利恢复的情形。六是增加对不诚信行为处罚的规定。七是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队伍。
本次《条例》修订全面衔接落实新修改种子法,打通植物新品种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更大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加快实现种业振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农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