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针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进行地方立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规定》具有明显的补充性,填补了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机制的“空白”,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进退机制”向“全程管理制”转变,对推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
《规定》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创制性的将国家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采用清单式管理,并跟进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了“软标准”在基地的“硬着陆”。
按照四川省委对雅安“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明确定位,雅安市委提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奋斗目标,全力推动全域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雅安市农业绿色发展走在了四川省前列,是全省唯一的“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成全国绿色有机基地9个、面积近90万亩,认证绿色有机食品数量458个,均居全省第一。
(据中国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