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惠农政策 各地动态 农业科技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专题策划 乡村振兴 聚焦杨凌 农科视频 品牌农业 创业致富 现代果业 知名农企 农品安全 经营主体 乡村文化 贮藏加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用小麦、大蒜、西瓜、水蜜桃换房奇招迭出。专家提醒——
避免履约风险防范粮食浪费
文章字数:808

  近日,一张网传海报让水蜜桃火出水果圈——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一家楼盘推出“水蜜桃我来收,您安家我助力”活动。据媒体报道,从活动推出至今年8月31日,买房人可以水蜜桃每斤18.88元抵扣房款,最高抵扣1万斤,每套最高可抵18万余元。
  实际上,利用小麦、大蒜、西瓜等“以物换房”今年来在各地频现。如此奇怪的商品房销售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开发商此举目的在于变相降低首付,吸引大家购买房子,并没有违规的地方,但存在销售风险。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委员、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包华提出,开发商此举可能会影响当地农产品的价格,甚至可能会影响老百姓基础生活物资的物价水平,“今天是水蜜桃、小麦,明天会不会是肉、蛋、奶?”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孟丽娜看来,目前这些新兴的营销手段,促销时间不长,且受益群体比例不大,短期尚不能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带来较大影响。如果此后大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花式促销进行效仿,确实增加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约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解除、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是“溢价”换购,显然不愿意将高价置换的“水蜜桃”等相应购房款全部退还购房人,从而引发争议,这就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事先与购房人进行明确约定,让购房人知晓相应的履约风险。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认为,无论是小麦、大蒜还是水蜜桃,因保质期很短,开发商收受以后,这些物品容易出现损耗或者腐烂,造成严重浪费。“特别是开发商没有收购粮食的资质,如果‘小麦换房’行为被竞相效仿,收储大量粮食而保管不当导致严重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孟强说。 (据《法治日报》)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