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包括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5月24日对该方案解读时指出,到2025年,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方案》要求,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方案》部署了六个方面的行动举措。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二是开展调查监测,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三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四是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五是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六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在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健全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机制。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
该负责人表示,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特征,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据《农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