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大唐街道一名村民斯某厨艺了得,他常神神秘秘地跟周边村民炫耀自己做饭有“绝招”。在近日的一次走访中,诸暨市公安局大唐派出所民警傅柱锋听到群众反映,怀疑斯某在菜中添加了可疑物——罂粟壳。
得知这一情形,傅柱锋立即来到斯某家中,果真发现了罂粟果实。“我就是用来做菜的,就是当味精用,没种多少。”在民警的询问下,斯某 很是淡定。但与此同时,大唐派出所已会同诸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使用无人机对斯某老家东白湖镇某村内的农田进行侦查,发现在山间一处隐蔽角落,种植着一片绿油油的罂粟植株。面对摆在眼前的铁证,斯某只能如实交代。
原来,在两年前,斯某偶尔听朋友阿明(化名)说起,在做菜时添加罂粟壳能够让食物的味道更鲜美,在朋友家中尝了一口后,斯某发现确实如此,于是当即就向朋友要了一些罂粟果实。渐渐地,他爱上了添加罂粟壳后菜的味道,还向朋友要来了罂粟种子,在老家的田里种植,供自己长期做菜使用。
据斯某说,自己知道私自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但觉得只是用来添加到菜肴里,也不出售牟利,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且罂粟植株外观看起来和花和菜差不多,种在田间很难被发现。经过检查,斯某田里种植的大片罂粟已经结出了绿色的果实,民警当即进行了铲除。清点后,发现种植了939株。
针对斯某罂粟种子的来源,民警也对斯某口中的朋友阿明进行了调查,发现阿明手中的罂粟种子是其过世父亲遗留的,在父亲过世后,阿明一家就不再种植罂粟,种子也是应斯某要求送给了他。目前,斯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目前,我国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罂粟不是花,也不是调料,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另外,部分人认为罂粟具有药理价值,但这须经过法定程序科学研究实现,生病后要科学治疗,切勿迷信“土方子”以致延误病情。(据《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