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旨在接续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确保“三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文件中共有42次出现“县”和“县域”的相关表述,明确将“县域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的范畴,强调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分门别类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责任意识,抓好任务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首先,文件针对不同县域的发展实际提出不同的发展要求。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出实施一系列举措,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性任务;对于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另一底线。
其次,统筹县域优势资源,实施以县域发展带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以及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商业体系等,这些行动计划和发展措施为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了充足的发展条件。
最后,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全面顺利推进,对县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责任担当方面,要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在监督方面,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在考核制度方面,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
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可以发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已经不能局限在农村地域内,要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社会资源优势。因此,从县域层面上统筹资源,设计相应政策制度,对于乡村振兴有序推进起到非常显著的作用,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以“县”为单位,加大粮油生产奖励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粮食安全问题是民生大计,通过对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进行奖励,充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基础性保障。第二,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前仍有部分地区存在发展难题,发展动力不足。因此,要高度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整县推进的思路,因地因时制定发展规划,同时加强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第三,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形成“以县带乡”的发展格局。县域产业发展要从明晰自身优势入手,持续将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形成县域特色产业群,从而带动其他产业有序发展。第四,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现城乡产品互通有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需要覆盖广、质量优的农村物流网络建设为支撑,在推动农产品进城的同时,不断促进县乡产业体系融合发展。第五,统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转向关注农村目标人群。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县乡资源整合,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瞄准目标群体,发挥资源最大效能。第六,压实县级组织领导责任,健全实绩考核制度。县域发展规划关键在于落实。在县域统筹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巡查监督力度,完善考核制度设计,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总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新支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村全面振兴的进度和质量。这也充分说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新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