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省财政下达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9.72亿元,用于陕西省略阳县、镇巴县、紫阳县等11个县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资金将优先和重点保障这11个县区开展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等。
为强化资金管理,省财政厅根据《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区将预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县区,不得调整、截留、挪用;各县区要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景观工程和形象工程,同时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实时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