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耿苏强
12月24日,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西安隆重召开,杨凌示范区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黄思光代表杨凌接受表彰。
杨凌示范区作为农耕文化发源地,省级文明城市的荣誉来之不易。这个荣誉属于24万多杨凌人民,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年份,为杨凌示范区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始终是杨凌示范区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杨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杨凌的知名度、美誉度有效扩大,城市凝聚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为杨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保障。
据了解,同时被表彰的还有“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咸阳市杨凌供电公司、“省级文明单位”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社会福利院、杨凌气象局、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文明村镇”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揉谷镇田东村、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上川口村、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半个城村、“省级文明校园”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张家岗小学、“省级文明社区”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邰东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杨凌高新小学、“陕西省第二届文明家庭”黄伟鸽家庭。
依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陕西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我们不能忘记的还有一个个群体的默默付出,遍布大街小巷的志愿者们,他们在城市路口指挥交通,他们在大街小巷捡拾垃圾,他们用自己的切实行动为杨凌人民竖起了文明的榜样。
2018年以来,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省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