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张志刚 农业科技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慧)土地入股发展模式既保证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需要,又确保了农户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活力,得到了农户的广泛支持和参与。”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哈镇负责人介绍说。
为了盘活土地资源,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20年,府谷县哈镇党委、政府针对全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路径,率先在硬路塔村开展农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试点,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入股协议,按照土地利用价值将土地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地每亩为1股,二类地每亩为0.8股,三类地每亩为0.6股,四类地每亩为0.4股。全村5118亩耕地共折股4237股,全部储存到了合作社的“土地银行”。合作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从“土地银行”中按需取出农户已入股的土地进行集体经营,按照每股每年保本分红100元之后,红利的5%优先分配于以土地入股的村民。合作社暂时不用于集体产生经营的土地,仍由农户自主经营。通过灵活的土地流转,形成了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增收双赢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