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惠农政策 各地动态 农业科技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专题策划 乡村振兴 聚焦杨凌 农科视频 品牌农业 创业致富 现在果业 知名农企 农品安全 经营主体 乡村文化 贮藏加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陕西省13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优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技能培训
文章字数:592
  本报讯(陕西日报记者 喜顺)4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日前,陕西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省级层面对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对留守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等政策措施。
  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优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创业知识、实用技术等培训,利用好网络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网上技能培训。把农村留守妇女特色技术、手工、文化等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开展技能培训与水平评定,重点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就近灵活就业。
  同时,各地要用好各类就业政策和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及其家庭成员返乡就业创业,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就业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
  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传统民族民间手工业、乡村旅游业、家政服务业等,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加快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帮助农村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参加医疗保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把农村留守妇女年度免费健康普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