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非洲猪瘟防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生猪产能恢复需要一定的周期,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养殖业,特别是产能的加快恢复带来一定冲击,预计全年猪肉供应依然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民企发展生猪生产,促进猪肉市场保供稳价。
针对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中面临的用地、环保、信贷、保险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纳入可抵押品目录。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养殖用地需求。
在优化民营企业市场环境方面,《意见》强调,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确保疫情不反弹,增强民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信心。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生猪良种创新型企业,形成“联合育种+大企业育种”并行格局。加强预期管理和调节,引导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生产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
《意见》还提出,着力提升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养殖。推动建设覆盖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并引导银行、产业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支持冷链建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全球生猪市场的监测分析,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内市场需求进口优质猪肉产品。(综合《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