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按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由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编制并报请国务院批复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本着“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的原则,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共同组织编制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不含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明确了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建设内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
同时,国家批准了“十二五”支持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
为加强跨省片区协调,国务院确定由13个部委对口联系11个片区。即交通运输部联系六盘山片区,科技部和国家铁路局联系秦巴山片区(中国铁路总公司配合),国家民委联系武陵山片区,国土资源部联系乌蒙山片区,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局联系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教育部联系滇西边境片区,农业部联系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工业和信息化部联系燕山—太行山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吕梁山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系大别山片区,民政部联系罗霄山片区。
为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面向连片特困地区的相关扶持政策。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水利部、旅游局、农业部等出台了针对片区县的支持政策。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