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
●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
●稳定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
●强化小农户支持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意见》就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稳定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强化小农户支持政策做出了系列部署。
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
《意见》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盘活农户资源要素。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可以量化到小农户,再作为入社或入股的股份。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农户带动作用。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在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让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鼓励小农户创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市场准入、资金支持、金融保险、用地用电、创业培训、产业扶持等相互协同的政策体系,支持小农户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在农村创业创新。《意见》还明确,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加快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小农户覆盖,提升小农户手机、互联网等应用技能,让小农户搭上信息化快车。
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稳定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保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及时调处流转纠纷,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小农户参与土地资源配置并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
此外,还将强化小农户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各地采取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健全针对小农户补贴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切实加大对小农户生产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发展为小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