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海宁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获悉,“海宁农珍”成为海宁市首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海宁市特色农产品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公用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特定区域内所有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对外宣传推介使用的共有品牌,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共有等农产品属性。“海宁农珍”区域公用品牌由海宁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负责管理和运营,将本地农产品的品种品质提升、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营销与传播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以“海宁农珍”统一形象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海宁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凡生产、经营、销售海宁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主体,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海宁农珍”公用品牌质量要求的,可申请使用“海宁农珍”公用品牌。具体分为生鲜(初级加工)类、深加工类和农旅结合(精品旅游)类等三大类进行管理使用。(据《海宁日报》)